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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14 I类和II类修复的“轻微”失败和修复材料的选择,患者至少随访23个月;恢复范围0-36个月。

来自:霍尔技法;一项在普通牙科实践中管理龋齿的新方法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:该技术的可接受性和23个月后的结果

I类玻璃离聚体修复 第一类其他修复材料 II类玻璃离聚体修复 第II类其他修复材料
“小”失败 13 5 28 5
没有“小”失败 11 9 29 19
总计 24 14 56 22